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和《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学院推免工作,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定。
组长:吉伟、张民
副组长:王进、陈贝贝、樊成、丁妮妮
组员:唐煜、陈国栋、王明湘、朱刚贤、李轩、卢征、陆美辰、许梦琦、周扬
二、申请对象和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一)申请对象
1.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级四年制专业在读,且预计能于2026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曾因休学等延长学年,将于2025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特别提醒:第2类学生应由本人于2025年9月4日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拟参加此次推免的申请,经学院查实学籍异动记录等信息,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院于2025年9月8日上午10:00前将相应名单报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完成信息复核后,再由学生本人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2025年9月9日下午15:00)前登录申请系统完成自主申请。
(二)各本科专业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指标为51个,各专业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 专业名称 | 推荐名额 | 
| 机械电子工程 | 7 | 
| 人工智能 | 12 | 
| 统计学 | 8 |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8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8 | 
| 机器人工程 | 8 | 
候补人选2人,在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中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名单。
三、推免基本条件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三)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含重修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成绩达60分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及以上学分;须完成修读前三学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必修类课程(因学校课程安排等造成的客观原因除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
四、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学院教务办公室对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报送的全部材料,一并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学生的推免综合评价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工作。
推免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学业成绩以学生首次考试成绩为准,GPA按小数点后两位计算,以教务处最终发布的成绩及排名为准。发展素质成绩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
若拟推免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学业成绩GPA高低排序;必要时可以按照GPA小数点后三位参与计算。
经学校审定认可并附有退伍证书的服兵役者获20分;志愿服务成绩认定参照表1执行;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并经学校审核认定参照表2执行;科研成果成绩认定参照表3执行;竞赛获奖成绩认定参照表4执行。
表1 参加志愿服务评分细则
| 等级 | 分值 | 符合条件 | 
| 一 | 10 | 至少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志愿服务时长>216小时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类表彰 | 
| 二 | 8 | 至少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108小时<志愿服务时长≤216小时 ②获得校级志愿服务类表彰 | 
| 三 | 6 | 至少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54小时<志愿服务时长≤108小时 ②获得院级志愿服务类表彰 | 
| 四 | 4 | 0<志愿服务时长≤54小时 | 
备注:志愿服务时长需要学生在校期间取得,需经过学院认定并通过公示,按实际填写。志愿服务类表彰需提交证书。
表2 到国际组织实习评分细则
| 等级 | 分值 | 符合条件 | 
| 一 | 10 | 实习时长4周以上 | 
| 二 | 8 | 实习时长3周到4周(含4周) | 
| 三 | 6 | 实习时长2周到3周(含3周) | 
| 四 | 4 | 实习时长2周以内(大于0,含2周) | 
备注: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及实习工作过程证明材料,多次实习可累计时长;线上实习不予认定。国际组织认定可参照教育部等官方网站,网站https://gj.ncss.cn/index.html。国际组织实习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表3 科研成果评分表
| 项目类别 | 项目等次 | 单项最高分值 | 分值 | 备注 | |
| 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结题检查优秀 | 15 | 15 | 项目主持人计所在项目等次满分;第2-5位成员以对应等次分数的50%计算;其他位次成员不计分;已结题的项目按照结题验收结果计分。 | 
| 结题检查合格 | 12 | ||||
| 中期验收优秀 | 10 | ||||
| 中期验收合格 | 8 | ||||
| 省部级 | 结题检查优秀 | 10 | 10 | ||
| 结题检查合格 | 8 | ||||
| 中期验收优秀 | 6 | ||||
| 中期验收合格 | 4 | ||||
| 市厅级/校级 | 结题检查优秀 | 6 | 6 | ||
| 结题检查合格 | 4 | ||||
| 中期验收优秀 | 2 | ||||
| 中期验收合格 | 1 | ||||
| 学术论文 | SCI期刊论文(一区) | 15 | 15 | 仅限第一作者;指导老师是苏州大学在职教职工且是第一作者时,学生是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第一作者(需出具指导老师对学生贡献度的描述且手写签名);同一篇论文,多人为共同第一作者时,共同第一作者获得分数为相应等次的分数除以共同第一作者数量。 | |
| SCI期刊论文(二区) | 10 | 10 | |||
| SCI期刊论文(三区) | 6 | 6 | |||
| SCI期刊论文(四区) | 5 | 5 | |||
| EI期刊论文 | 4 | 4 | |||
| EI、ISTP会议论文或北图核心期刊论文 | 3 | 3 | |||
| 发明创新 |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6 | 6 | 仅限第一作者/发明人,以相关证书载明的作者/发明人自然排序为依据,任何形式的注释不予认可;指导老师是苏州大学在职教职工且是第一发明人时,学生是第二发明人可以认定为第一发明人(需出具指导老师对学生贡献度的描述且手写签名)。 | |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2 | 2 | |||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 2 | 2 | |||
| 国家软件著作权 | 1 | 1 | |||
| 国家外观专利授权 | 1 | 1 | |||
说明:
1.所获成果都必须是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由学生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关闭时间;
2.科研成果三个项目类别为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发明创新;每一项目类别只计分一次,按照学生最高分值的项目计分,不进行多项目成果累加计分;科研成果属于不同项目类别的,可以累加计分;同一项目成果,只计分一次;
3.所涉刊物等级以苏州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认定刊物等级为准;其中《固体电子学研究与进展》《电子器件》《数学学报》《统计研究》《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中国科学》《机械工程学报》《机器人》期刊等同SCI期刊论文(三区)计分;CCF的A/B/C类会议论文(B/C类为长文)分别等同SCI二、三、四区论文计分;
4.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包括䇹政基金项目、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䇹政基金项目视为国家级项目,其他项目以学校公示为准;
5.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主持人、团队成员以学校公示为准;如项目在研过程中有调整的,需要提交由立项管理单位或学院盖章、指导老师手写签字的证明;项目中期检查后更改的主持人或增加的成员对应分数以50%计算;项目结题后调整的,不予接受;
6.学术期刊论文需要正式发表或网络见刊;会议论文必须在会议论文集发表或网络见刊;
7.预警期刊论文不予计分(以论文发表当年公布的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为准);
8.知识产权受益单位必须是苏州大学,需提供专利证书;一个软件著作权只能被一个学生认定,需要提供指导老师手写签字书面证明材料;
9.科研成果总分最高30分,超过30分的以30分计。
表4 竞赛获奖评分表
| 获奖类型 | 获奖等次 | 单项最高分值 | 分值 | 备注 | 
| 国家级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一等次 | 30 | 30 | 团队第4-5名成员15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二等次 | 22 | 团队第4-5名成员11分 |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三等次 | 14 | 团队第4-5名成员7分 |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四等次 | 10 | 团队第4-5名成员5分 | ||
| 省部级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一等次 | 10 | 10 | 团队第4-5名成员5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二等次 | 8 | 团队第4-5名成员4分 |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三等次 | 6 | 团队第4-5名成员3分 |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四等次 | 4 | 团队第4-5名成员2分 | ||
| 校级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一等次 | 4 | 4 | 团队第4-5名成员2分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二等次 | 3 | 团队第4-5名成员1.5分 | ||
|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三等次 | 2 | 团队第4-5名成员1分 | 
说明:
1.竞赛列表和竞赛等次参照学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目录赛事列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金融知识大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予以认定;
2.每位同学最多可以提供三份竞赛获奖证明材料,可累加计分;竞赛获奖总分最高30分,超过30分的以30分计;
3.同一比赛逐级上推参赛的,只取最高等次得分计分一次;同一项目成果只计分一次;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限定前6名成员(含主持人),省级和校级限定前4名成员(含主持人),按照竞赛获奖对应获奖等次全部给予满分认定;其他成员按照竞赛获奖对应获奖等次分数的50%给予认定;
5.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奖计国家级第一等次,F奖计国家级第二等次,M奖计国家级第三等次,H奖计国家级第四等次。
五、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动员和公告
学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名额等。
(二)执行回避与报备制度
根据推免工作要求,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应主动向子女所在学院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三)申请条件
推免申请生应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探究精神等。其他申请条件详见《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及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境)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处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境)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招生就业处将不再发放这类学生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关闭智慧就业平台网签权限。
(四)学生申请时间及方式
2025年9月3日上午10:00至9月9日下午15:00,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提交“推免申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告知事项,申请提交后,不可再修改或撤销。“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即为完成推免报名。
2025年9月11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五)学生向学院递交发展素质证明材料、承诺书
学生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后,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7:00前提交材料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卢征老师)。相关材料顺序如下:(1)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综合评价材料清单(见附件);(2)发展素质证明材料: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3)诚信申请书:手写签名后的《苏州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原件;(4)学生成绩单:自行在教务处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
(六)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2025年9月9日下午16:00前,学院教务秘书在“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
(七)综合评价及遴选
2025年9月10日至9月11日,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生成申请者综合评价结果,按照本细则中的推免指标分配方案,确定初选学生名单以及候补人员。初选及候补名单须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决定,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八)报送结果及公示
2025年9月12日中午12:00前,学院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和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做好候补顺序标注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处”完成初选名单电子文本的报送工作。
初选名单自推免申请系统中上报之日起,学院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相应时长,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
2025年9月18日前,学院将特殊申请学生名单、定稿后的推免实施细则、回避及报备统计表、初选名单等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九)学校审核和名单报送
2025年9月19日前,学校完成推免初选名单的审定,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信息。
六、其他说明
1.推免申请类型
此次申请的学生应在推免申请系统中选择“普通计划”类型;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2.学生成绩单
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缓考成绩录入完成后,统一刷新推免申请系统中的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即用于此次推免工作综合评价及遴选的学生成绩。学生提交推免申请时网页界面显示的GPA及排名仅供参考。
3.关于推免的三个系统
推免工作包括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涉及三个系统,请申请同学务必注意甄别,认真阅读相关工作通知,按要求登录填报:
一是苏州大学教务处“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 (http://tmsq.jwb.suda.edu.cn),即此次申请校内推免资格的唯一网站, 每位申请推免的本科生必须登录此网站,进行申请(参与校内推荐环节必需步骤);
二是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接收录取工作的“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yjs.suda.edu.cn),拟将苏州大学作为推免接收单位的学生,还须关注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接收推免生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登录该网站进行相应操作;
三是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申请学生若获得我校的推免资格,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该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特别提醒:请务必注意区分教务处推荐环节的“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和研究生院录取环节的“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不要混淆!
4.推免生后续相关工作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原则上,推免学生毕业学年成绩应优于非推免学生,推免学生未能如期毕业或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已获得的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七、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实施细则由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学生若有异议,可以在推免工作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问题或申诉,联系邮箱cbb@suda.edu.cn;对学院回复或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申诉,邮箱xlhu@suda.edu.cn。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综合评价材料清单
2.苏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
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