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23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安排,每位同学均需完成规定时长的毕业实习,各专业实习安排及要求如下:

2023级人工智能专业:毕业实习课程名《毕业实习》,4学分,时长要求为8周,完成截止时间为第7学期末;采取分散实习形式,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王进、李领治。学生需在第7学期第18周提交《实习工作总结》《实习鉴定表》,实习期间需在第2周、第4周、第6周分别提交《实习工作双周汇报表》;

2023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毕业实习课程名《毕业实习》,4学分,时长要求为8周,完成截止时间为第7学期末;采取分散实习形式,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唐煜、张得天。学生需在第7学期第18周提交《实习工作总结》《实习鉴定表》,实习期间需在第2周、第4周、第6周分别提交《实习工作双周汇报表》;

2023级机器人工程专业:毕业实习课程名《生产实习》,3学分,时长要求为3周,采取集中实习形式,在第6学期统一安排,指导老师:朱刚贤、李璐。学生需在第6学期第18周提交《实习报告》(以指导老师要求为准);

2023级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毕业实习课程名《生产实习》,1.5学分,时长要求为2周,采取集中实习形式,在第7学期统一安排,指导老师:樊成、王钊、李永泽、孟彬彬、朱刚贤。学生需在第6学期第18周提交《实习报告》(以指导老师要求为准);

采取分散实习的专业,如果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有困难的学生,请于毕业实习所在学期开学2周内及时向指导老师反馈,各专业协调安排应届毕业生实习事宜。实习结束后,实习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022级及以前年级学生未完成毕业实习者,随2023级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完成相应实习。

附件:

1.实习鉴定表附件1:实习鉴定表.doc

2.实习工作总结(模板)附件2:实习工作总结(模版).doc

3.实习课程双周工作汇报表附件3:实习工作双周汇报表.doc

 

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8月1日